原句出自會考中國文學的課文,其中一篇當年死刨爛刨的文章--孟子的《寡人之於國也章》。
寡人之於國也章 孟子
梁惠王曰:「寡人之於國也,盡心焉耳矣:河內凶,則移其民於河東,移其粟於河內;河東凶亦然。察鄰國之政,無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鄰國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」
梁惠王說:「我對於國家,用盡心血在這(國家)啦:河內遇到災荒,那麼就使那些百姓遷移到河東,使那些糧食遷移到河內;河東遇到災荒也(是)這樣。察看相鄰的國家的政策,沒有像我用盡心血的。相鄰的國家的百姓沒有更加減少,我的百姓沒有增多,為什麼呢?」
孟子對曰:「王好戰,請以戰喻: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棄甲曳兵而走,或百步而後止;或五十步而後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則何如?」
孟子回答說:「大王(你)喜歡打仗,請你讓我用打仗作為比喻:填填的樣子敲起鼓來,兵器刀口已經接觸,拋棄盔甲拖著兵器逃走,有些人(逃跑)一百步然後停止;有些人(逃跑)五十步然後停止;憑(他只逃了)五十步(去)嘲笑(逃了)一百步(的人),那麼怎麼樣?」
曰:「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」
(梁惠王)說:「不可以,只是沒有到一百步罷了,這也是逃走啊。」
曰:「王如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。不違農時,穀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洿池,魚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林木不可勝用也。穀與魚不可勝食,材木不可勝用,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。養生喪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
(孟子)說:「大王如果知道這些(道理),那麼就不要希望百姓比相鄰的國家多了。不違背農田耕種的時間,穀不可能盡吃;細密的網不進入深池塘,魚鱉不可能盡吃;斧頭按時機進入山林,木材不可能盡用。穀和魚鱉不可能盡吃,木材不可能盡用,這使到百姓供養活著的人埋葬死去的人沒有遺憾,供養活著的人埋葬死去的人 沒有遺憾,(這就是)仁政開始了。
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。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 民不饑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?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,塗有餓莩而不知發。人死,則曰:『非我也,歲也。』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,曰,『非我也,兵也。』 王無罪歲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」
方圓五畝的宅園, 把桑樹種在園子裏,(那麼滿)五十歲的人可以穿著絲綢了!雞豚狗彘的飼養,沒有失去他們的時機,(那麼滿)七十歲的人可以吃肉了!一百畝(左右)的田地, 不要奪取他們耕種的時機,(那麼)幾口的人家可以不會饑餓了!注意學校的教育,把孝順父母敬愛兄長的道理教導學生,(那麼)頭髮斑白的人不必在道路上背負或頭頂東西了!七十歲的人(能) 穿著絲綢吃肉,黑髮的百姓不捱餓不捱寒,(如果能做到這些)然而(還)不能稱王的情況,是沒有這些情況的!狗和豬吃人的食物卻不知道制止,路途中有餓死的 人卻不知道發放食物。(有)人死了,就說:不是我,是年歲收成啊。這與(首先)刺了人又殺了他,(繼而)說:不是我,是兵器啊。 (又有)什麼分別呢?大王沒有怪罪於年歲,這樣天下的百姓(都會)來到這裏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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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用具體譬喻解說抽象的道理。以走「五十步」的逃兵喻梁惠王移民移粟的小恩惠,用走「百步」的逃兵喻鄰國人君的施政,說明兩者基本上無大分別。孟子善於以一問一答來逐步深入問題,穿插變化章法,製造氣勢。如孟子並無直接答覆梁惠王所問,反而提出「以五十步笑百步,則何如」反問梁惠王,誘導梁惠王思考,自我否定。
正確的說法是「五十步笑百步」,這不是填字遊戲任填「xx步笑xx步」。當然,記者大佬手上的創意之筆是我等書呆子望塵莫及的。
重有「染指」,一般都用得好「正面」!
回覆刪除23rd Jun 2006 23:13 PM
有邊讀邊係咁上下的了…
刪除7th Sep 2008 21:16 PM